地铁拖拽事件后续
如果地铁车辆脱离轨道,需要采取一些特定的步骤来将其重新开回轨道。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向相关的运营人员或应急服务部门报告,并遵循他们的指导。以下是一般的应对步骤:
1. 切断动力:首先,必须停止车辆的动力源。这通常可以通过拨动车辆的主电源或切断电力开关来实现。确保车辆的所有动力都已被切断。
2. 确保安全:在车辆脱离轨道后,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确保车辆周围区域的安全,并确保乘客妥善疏散到安全位置。
3. 寻求帮助:立即与相关的运营人员或应急服务部门联系,向他们报告情况,并遵循他们的指导行动。他们会提供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支持。
4. 拖曳或吊车作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使用专业设备(如拖车或吊车)将脱离轨道的地铁车辆移回轨道上。这通常需要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来操作这些设备,以确保安全。
重要提示:地铁车辆的操作和救援应该由经过专门培训和授权的专业人员进行。在任何情况下,请立即报告给相关的运营人员或应急服务部门,并且严格遵循他们的指导和建议。以上步骤仅作为一般参考,在具体情况下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确保安全。
保安拖拽女生的行为是否合法
大河报记者 张阳
8月30日,西安地铁一名女乘客因扰乱乘车秩序被安保人员强制拖离车厢,过程中女乘客衣服被扯坏,露出身体隐私部位。此事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事件的两次官方通报更是把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保安是否有执法权?为什么通报称保安不构成违法?针对网友热议焦点,9月2日晚7点半,大河报律媒团开启专题法律直播,邀请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刘兆庆和本报评论员赵志疆线上连麦,解读本次事件中涉及的法律焦点。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刘兆庆
问题1:为什么通报称保安不构成违法?
近日来,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引起网络热议,数次登上微博热搜。9月2日中午,事件第二次官方通报发布,女乘客郭某因接打电话声音较大跟车厢其他乘客发生口角且拒绝下车,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其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7人被处理。
对此通报,很多网友表示不解:为什么保安不涉嫌违法?处理是否过轻?2日晚7点半,大河报律媒团邀请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刘兆庆线上直播解读。
刘兆庆律师认为,在此事件中,保安的拖拽女乘客致其身体暴露,因非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在整个过程中,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也没有较大财产损失,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是需要明确,在这个事件中,保安涉嫌治安违法行为。”刘兆庆解释说,虽然官方处理意见已发布,不影响女乘客对涉事保安员及地铁公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
问题2:保安的权利有多大?保安失职有什么约束办法?
发现地铁乘客扰乱公共秩序,保安有权拖拽吗?刘兆庆律师介绍,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但保安员不得有以下行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阻碍依法执行公务;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等。
如保安违规执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3:执法过程中,发现女性衣不蔽体,是否应该终止?
有网友追问,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警察、城管等在执法过程中,其他单位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如果发现女性衣不蔽体、有暴露隐私的危险时,是否应该终止执法,保护女性隐私?
在直播中,刘兆庆律师介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行政机关要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刘兆庆律师说。
问题4:事件中的女乘客哪些权利受损?怎样主张维权?
乘客在乘坐地铁过程中,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应该受到保护,如果遭受人身伤害和人格侮辱,有权报警和提起民事诉讼。刘兆庆律师称,在这个事件中,涉事保安所在的保安服务公司也应当承当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女乘客郭某有权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评论员:地铁公司居高临下,起到了火上浇油的恶劣后果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认为,此次事件原本只是一起个案,事实清楚、逻辑简单,一件小事在保安的粗暴处置下,升级为一场舆论风波。地铁公司的居高临下的回应态度,不仅没有平息争议,反而起到了火上浇油的恶劣后果。官方回应无视网络视频与网友情绪,直接入场“背书”,结果是纯粹的个人行为被赋予了官方立场,由此受到伤害的不只是西安地铁的形象,整个城市都因此受到了影响。
“保安没有任何执法权限,这是一种基本常识,但在处置类似纠纷的时候,有时候确实需要借助一定的强制力。”赵志疆点评道,虽然西安地铁的所谓“带离”是推卸责任的说法,但面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如何将依法将其“带离”,确实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难题。女当事人大声打电话的行为不够文明,但事态发展的过程是,以不文明的方式对抗不文明,甚至是以违法的方式维护文明。这是一种巨大的视觉反差,同时也代表着一种偏执的管理——以不文明甚至违法的行为,如何能捍卫文明的底线?相比起简单粗暴的保安,成功将“小事化大”的西安地铁更让人望而生畏——有多少部门或个人,在自我授权动用强制力的时候,并不是为了维护文明,而是在享受强制服从的权力快感?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赵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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